兰溪一服装加工厂接了一单生意 不想成了被告
今年50岁的兰溪人王某开有一家服装加工厂。2013年9月初,一个50来岁的人到王某的加工点,给了一条阿迪达斯的成品运动裤,想让王某按照样式加工。所有生产裤子需要的原料,包括钮扣,以及阿迪达斯的商标等均由对方提供,王某只负责将裤子原料缝好,将商标订到裤子上制成成品裤,不参与销售赚取利润,仅收取加工费。虽然对方拿不出阿迪达斯公司的业务加工委托书,但看到送上门来的生意,王某还是决定接下这个单子。于是经过一番交谈,最后双方讲好以每条裤子4元加工费成交。两个月后,王某非法加工假冒注册商标运动裤一事被兰溪市工商局梅江工商所查获。由于案情重大,案件被移交到兰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处理。经现场清点,王某已加工完成的阿迪达斯裤子共有1616条,另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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