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表态定牌加工不构成商标侵权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涉外定牌加工(俗称OEM)的产品上的商标与国内商标权人的商标相同或相近,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曾在业内引起广泛的争议,各地工商执法人员和法官对此也莫衷一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PRETUL”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再审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浙江省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下称亚环公司)OEM产品上的相关标识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的首次正式表态,必将对同类案件的裁判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亚环公司两输侵权官司 亚环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经营范围为锁具、五金工具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等。2011年1月,中国香港莱斯防盗产品国际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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