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这是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一项重大利好。
据了解,此次加工贸易领域的简政放权措施,主要是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涉及加工贸易的六大批准证被取消。
“取消这些加工贸易审批项目后,我们在办理手册设立、变更、内销等业务时,手续大为简便。”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报关员栾清华告诉记者,取消审批后,企业在新办手册时只需凭《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就可以去海关办理手续,不必再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平均每本手册能够节省时间成本1-2天。
据悉,此次取消的六大批准证分别是: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签发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上述审批的取消,将在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确保取消审批后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海关总署于8月29日发布公告,对取消审批后的加工贸易业务手(账)册填报方式予以明确,切实保证企业享受政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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