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晚报11月12日《热线》版刊发新闻,报道了与赣县燕南小区仅一墙之隔的一套房子内,有居民从事塑料泡沫和废弃铁桶压缩工作,产生刺鼻气味和刺耳噪声。见报当天,赣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废品加工站停产并择日搬迁至他处。没想到,11月15日和11月17日上午,燕南小区业主再次向赣州晚报反映,该废品加工站仍在作业,发出的噪声让家中的重病患儿难以休息,害怕闻到刺鼻气味,家中只能整日关窗。
“你好,我是赣县燕南小区的业主,小区隔壁的那家废品加工站这两天又在作业,机器声太大,吵得我们头好疼。”17日上午,燕南小区李女士称,她的小孩身患白血病,经过化疗以后,已经回家休养,需要安静的生活环境。但是,与她家一墙之隔的废品加工站,在11月15日和11月17日两天仍旧在作业,机器发出的噪声让重病患儿难以休息,刺鼻气味阵阵,家中只能关着窗户,一家人都十分苦恼。该小区另外一名业主坦言,既然环保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为何该废品加工站不顾执法部门的劝阻,仍旧开工作业呢?希望环保部门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赣县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将再次前往废品加工站,对涉事人员进行劝阻,责令他停工和搬迁。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燕南小区的居民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该废品加工站。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第六章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记者赖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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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百加工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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